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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程序预审时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发布日期:2013-08-29 浏览次数:2618

 内容摘要

1、申请人要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书必须手写,不能打印。要有两篇思想汇报,可半年一次。思想汇报与申请书笔迹必须一致。
 
2、是团员的要填写团员推荐表,推荐内容要填写完整。
 
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申请人递交申请书后,经支委会研究,确定为积极分子。积极分子时间一般在申请时间半年之后。考察时间为半年一次,考察意见要填写完整,考察人要签字。
 
4、积极分子考察一年以后,经支委会研究,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呈报时间要在积极分子考察一年以后的时间。
 
5、要有申请人计生、综治证明,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的政审证明。
 
6、要有群众座谈意见。群众座谈意见要有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记录人,每人发言要有记录。
 
7、要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政审,以党组织名义撰写综合政审材料。综合政审材料分为三部分:一是列出个人简历,对个人简历进行审查;二是列出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并经过调查,历史清白,没有政治历史问题;三是对个人表现的基本表述。最后,结论。党组织落款盖章。
 
8、要有进行培训的相关表格,有参加考试的试卷。
 
9、有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10、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要写明会议时间、应到党员、实到党员,经票决,多少党员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党委要谈话,要召开党委会,研究后签署意见。
 
 
11、预备党员期间,要撰写思想汇报,期满要撰写转正申请书,要有预备党员考察表。
 
12、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要写明会议时间、应到党员、实到党员,经票决,多少党员同意转为正式党员。党委要召开党委会,研究后签署意见。
 
13、所有表格,凡有乡镇党委意见栏的,乡镇党委要签署意见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