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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务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13-08-20 浏览次数:8172

 内容摘要

    1、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由部长或委托副部长召集并主持,部长、副部长和各室负责人出席。
    2、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应在每月月底前召开,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或提前、推迟召开。
    3、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的主要内容:
    ①根据部长会议的决定或上级指示精神,部署安排本部工作。
    ②听取各室负责人汇报本月工作情况、下月工作打算。
    ③讨论本部日常事务工作,协调各室之间的工作事宜。
    ④研究其他需要部务会议讨论的比较重要的问题。
    4、各室提交部务会议讨论的问题,事前应经分管部长审阅提出意见后,并交办公室统一安排。
    5、部务会议召开之前,办公室应将会议的议题预先通知出席会议的人员,并将各室对部务会议的反映及时向部长、副部长汇报。
    6、部务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
    7、部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办理情况和结果应及时报告部长或分管副部长。
    8、出席部务会议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会议讨论的不宜公开的事项不得对外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