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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3-08-20 浏览次数:7948

 内容摘要

一、职责和范围
    1、市委组织部信访工作的职责是:认真处理有关全市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及时向上级和领导反映来信来访的情况和问题。
    2、市委组织部受理来信的范围是:
    (1)反映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和问题。
    (2)反映市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老干部管理工作的情况和问题。
    (3)反映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的情况和问题。
    (4)党员、干部对政策历史问题的审查结论和处理不服的申诉。
    (5)反映对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转办党员组织关系的意见和要求,对组织部处理的有关党籍问题的申诉。
    (6)市委组织部管理范围内的人事问题方面的申诉和要求。
    (7)对全市组织、干部工作的批评、建议、咨询和其他市委组织部认为需要受理的问题。
二、办信工作规则
    3、收到群众来信后要及时处理,做到当日来信当日拆封。对随信寄来的各种物品要逐一登记注明,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4、对每封来信均要进行编号、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来信人的姓名、单位或住址、反映的问题和要求等内容,信件还应注明承办(转办)单位及日期、结案日期、调查或处理结果。
    5、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属于直接受理范围内的信件,及时报送主要领导阅批,并转部内有关科室处理;对不属于直接受理范围的,及时转请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6、对上级机关交办的要求上报处理结果的信件,承办科室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处理结果。如到期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当向交办机关报告原因。
三、接访工作规则
    7、对上访群众热情接待,文明用语,迎送有礼。切忌简单急躁,敷衍应付。
    8、耐心听记,把握要点,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客观地记录下来,并根据来访者提出问题的类别和性质,作出相应的处理。问题未查清之前,不得轻易表态。
    9、对集体来访的群众,要先稳定其情绪,尽快弄清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避免激化矛盾;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部领导报告,并协调部内有关科室或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10、对来访者反映的有关苗头性、倾向性、政策性问题,要及时整理呈报给部领导阅批。
四、信息工作规则
    11、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结合市委组织工作重点,收集筛选信访信息,及时整理报送部领导或有关部门参阅,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部领导批示的信访信息做好跟踪落实和反馈工作。
    12、深入调查研究,注重工作实效,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信访信息工作质量和效率。
    13、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对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结合素质。
五、信访工作人员守则
    14、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15、自觉遵守工作制度,严守工作纪律。
    16、热爱本职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为信访者排忧解难。
    17、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徇私情。
    18、处理来信来访应当迅速及时,不得拖延贻误信访处理时机。
    19、认真细致,慎重处理各类信访工作事项,不得有漏报重要信访情况或者丢失信件行为。
    20、严守保密制度,保守信访秘密。
    21、任何人不得私自扣压来信。不准以任何借口对来信访人进行打击报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