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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委第九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16 浏览次数:2449

根据阜阳市委统一部署,阜阳市委第九巡察组于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11月15日对界首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界首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央和省委、阜阳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公安机关职责使命,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阜阳市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手机(只接收短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界首市锦华饭店B楼9902室

(二)邮政信箱:安徽省阜阳市0038号邮政信箱

(三)意见信箱:界首市锦华饭店门口、界首市公安局门口

(四)电子邮箱:wjswdjxcz@163.com

(五)专门值班电话:座机0558-4811427

                                手机18949015345(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阜阳市委第九巡察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