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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揭晓 62个县市区16个省直单位获评优秀

发布日期:2021-05-24 浏览次数:1143

日前,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通报2020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全省共有62个县市区、16个省直单位被评为优秀。

经考核,对芜湖市等8个市、肥西县等22个非重点贫困县(市、区)、谯城区等32个脱贫县(含叶集区)和安徽省交通厅等16个省直单位,作为2020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附通报表扬名单:

2020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单位名单

1、优秀市(8个)

芜湖市、亳州市、合肥市、阜阳市、宿州市、六安市、蚌埠市、马鞍山市。

2、优秀县(市、区)

非重点贫困县(市、区)(22个)

肥西县、长丰县、蜀山区、濉溪县、五河县、固镇县、凤台县、天长市、明光市、霍山县、和县、当涂县、湾沚区、繁昌县、绩溪县、广德市、义安区、贵池区、桐城市、怀宁县、徽州区、歙县。

重点贫困县(市、区)(32个)

谯城区、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埇桥区、灵璧县、泗县、砀山县、萧县、怀远县、颍州区、颍泉区、颍上县、界首市、临泉县、阜南县、颍东区、太和县、寿县、定远县、金安区、裕安区、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叶集区、石台县、望江县、潜山市、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

3、优秀省直单位(16个)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药监局、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安徽省供销社、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医保局、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委政法委、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