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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镇“两认真 四不准” 加强“两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发布日期:2013-09-13 浏览次数:742

 内容摘要

    根据市纪委要求,9月11日,光武镇召开全体党政干部、站所全体人员会议,认真学习《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坚决刹住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镇党委书记苑光辉主持学习会。
 
    苑光辉要求全体镇村党员干部:一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把文件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去。在“两节”期间要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过一个廉洁、节俭、文明、祥和的“中秋节”和“国庆节”。二要认真遵守“八项规定”和“十个严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三是坚持四不准:即不准镇干部在节日期间用公款送卡、宴请市直机关领导干部,名曰联络工作;不准村干部用公款宴请镇干部,名曰支持工作;不准镇干部之间、村干部之间用公款在节日期间聚会、聚餐,名曰交流工作;不准以节日名义用公款给镇村干部发补助、奖金,名曰激励工作。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全镇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坚决预防杜绝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推动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徐良宋丽颖 张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