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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镇党员干部签订“十项严禁”公开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3-08-14 浏览次数:787

内容摘要


为进一步推进“四风”行动深入开展,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遵照中央八项规定和阜阳市纪委“六个严禁”要求,结合光武镇实际,光武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光武镇党员干部十项严禁承诺书》。8月13日上午,光武镇召开全体镇干部、全体站所人员、各村主职干部大会,集中签订党员干部“十项严禁”公开承诺书。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段瑜带领大家学习了“十个严禁”规定。全体党员立足自己的工作岗位,在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值班期间擅自离岗,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严禁赌博,严禁铺张浪费,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工作日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严禁大额财务开支不报告、借支经费不及时冲账,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收钱不开票、收大开小等10个方面方面作出了公开承诺。承诺书一式两份,镇纪检委留存一份对照督查,本人一份自警自励。
镇党委书记苑光辉强调,要通过党员承诺书的签订,明确每名党员的责任和义务,搭建起党员为群众服务的新平台。党员是否优秀、是否先进,群众对照承诺书就可以做出明确判断,加强监督。希望全镇党员干部 积极参加“四风”行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明其责,尽其职,要努力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时刻做好党员表率,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徐良 谢迪 宋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