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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完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 全面推行“三位一体”承诺新模式

发布日期:2014-01-02 浏览次数:708

 内容摘要

稿源:安徽日报

  省委组织部日前下发意见,完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全面推行“三位一体”承诺新模式,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促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近几年来,我省在党员和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承诺践诺,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受到基层欢迎。意见要求,承诺要突出主题性、体现群众性,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做到承诺向群众公开、受群众监督、让群众评价,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对于承诺形式,意见要求全面推行以长远承诺为基础、年度承诺为主体、即时承诺为补充的“三位一体”承诺新模式。基层党组织、党员作出公开承诺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谈心谈话、设立征求意见箱等,有针对性提出承诺事项,做到“承诺内容、落实措施、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四个明确,并通过公开承诺大会、网络、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承诺必须践诺。上级党组织要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要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及时提醒和帮助。结合基层党组织年度考核、党员日常组织生活及年度民主评议,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兑现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承诺兑现不力、群众满意度较低的,上级党组织要进行严肃批评,限期进行整改。(黄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