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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信访举报流程

发布日期:2013-09-23 浏览次数: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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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 》( 2013年09月23日   11 版)

 

  本报北京9月22日电 (记者姜洁)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2日公布了中央纪委监察部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当群众的信访举报事项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受理后,主要经过前期工作、受理登记、分类办理和回复反馈四项办理程序。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中央纪委监察部接到了大量群众来信来访,但其中相当一部分并不属于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受理范围。因此,网站首先明确了中央纪委监察部受理的信访举报范围:一是对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二是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三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据介绍,信访举报事项受理后,主要经过以下办理程序:一是前期工作。包括来信的分拣、分送、拆封、装订、盖章;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二是受理登记。包括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三是分类办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进行办理: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移送本机关有关部门办理;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举报,转交下级相关的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其中重要的可向其发函交办,并责成其报告调查处理结果。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的办理情况,采取实地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汇报督办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此外,还可以通过信息反映、直接核实、信访监督等方式办理信访举报。

  四是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此外,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还同时公布了检举、控告人的权利义务和详细的举报方式,举报人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和网上举报四种方式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