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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改启动 阜阳市公务用车将缩减45%

发布日期:2015-12-14 浏览次数:1051

 内容摘要

   12月10日下午6时前,市直各参改单位完成了应取消车辆的封存工作。这意味着,经过前期调研和精心准备,备受关注的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
    根据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参改单位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全市公务用车缩减45%,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调研、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此次公车改革方案实施后,全市公务用车,包括执法执勤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用车等,将从现有的4677辆缩减至2579辆,节约了财政资金。
    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走在全市前列。目前,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小组正在进行市直各参改单位的改革方案的核定、审批,取消的公务用车的处置等相关工作。根据规定,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也将启动,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
    为做好此次公车制度改革,有关部门成立市直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对市直机关保留应急通信、行政执法用车的监督管理,并利用采购车辆租赁服务公司等平台,做好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出行的保障服务工作。市直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组建机要通信及应急等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行政执法用车管理平台、社会化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辅助公车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参改单位和人员有哪些?

    据介绍,此次公车制度改革的参改范围主要涉及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单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等);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公务人员、参公单位管理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

车改后如何保障公务出行?

   一般公务用车取消后,参改的厅级及以下公务人员如何保障出行呢?
    实施方案规定,全市实行统一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其中,在阜阳市城区一定范围内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不再安排公务用车和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一定范围初步划定南到淮河路,西到七渔河路,北到古泉路、颍东路,东到向阳北路、向阳南路。
    各县市有各自不同的情况,实施方案规定,县市区和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交通补贴使用范围由各地自主划定,最后报阜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

司勤人员如何安置?

    车改之后,一大批的司勤人员面临新问题。实施方案明确,各参改单位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现有在编正式司勤人员竞聘上岗;未竞聘上岗的,通过内部转岗、提前离岗、推荐就业、自谋职业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指出,将依法做好未聘用司勤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其人事劳动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市直机关初步核定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调研用车119辆

    《阜阳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调研用车,初步核定保留119辆。
    其中,实物保障用车2辆,机要通信、应急调研用车104辆,调研接待用车8辆中巴,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市直编制15人以上的参改单位(不含二级机构)相对固定1辆机要通信、应急调研用车。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司法局(含九龙监狱)、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含森林公安)、市工商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9单位配备的执法车辆按现编制的60%予以保留。
   另外,市直机关行政执法单位按照原有执法车辆编制数的45%予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