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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规范干部言行 管好八小时以外

发布日期:2018-03-13 浏览次数:541

 内容摘要

    “规范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行为,是每一个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刚刚参加完本单位学习会的界首市某单位负责人说。
 
    日前,界首市制定下发了《界首市领导干部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行为规范(试行)》,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这一《行为规范》,通篇不到2000字,但内容很翔实、很丰富、很具体。”某乡镇站所负责人认为。
 
    据了解,该《行为规范》,明确了监督的范围、领导干部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严禁的行为、领导干部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倡导的行为、监督和处理方式。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言一行代表的是党的形象,应当严格执行《界首市领导干部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行为规范(试行)》。”一名乡镇负责人说,“无论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都应该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和慎独、慎微、慎权、慎友。”
 
    “净化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在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更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某乡镇纪委书记认为,“要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要习惯在约束和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规范》严禁的行为,坚决不做,《规范》倡导的行为,力争做到。”
 
    据介绍,该市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曝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典型案例。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采用“随手拍”的方式记录、反映领导干部不规矩、不道德、不清廉等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家庭协同监督机制,结合全市开展的“家生态”建设系列家风家教活动,充分发挥家庭助廉作用,建立干部家属交流沟通平台,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患于未然。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党规党纪知识,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家属建立抵制腐朽思想的堤坝,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家风,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抓好组织监督。定期开展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及时掌握领导干部思想状况,对思想上有问题,情绪上有波动的领导干部要进行思想疏导和谈话提醒。婚丧嫁娶、出国(境)等重大事项要按照要求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报告备案,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到党内政治生活馆接受党性教育和党性体检,提升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和规矩意识。
 
    “出台《界首市领导干部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行为规范(试行)》是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决防止和反对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强化对我市领导干部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行为的监督,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界首市纪委、市监委党风室负责人表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虽构不成党纪政务处分但明显存在问题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可以通过函询、诫勉等方式予以提醒。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对触犯法律、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桑艳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