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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5-07-23 浏览次数:2437

 内容摘要

 
    7月22日,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表彰了全市2014年度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选派了第四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并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訾冬青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宣读了表彰决定,与会领导为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颁奖;宣读了关于选派第四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市委组织部与责任单位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訾冬青就全市下一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坚持把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摆在基层党建的重要位置, 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这一领域的党建工作还是比较薄弱,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必须以更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非公企业中得到贯彻执行。二要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要以建立健全党组织为基础,不断扩大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面;以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切实加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建设和活动阵地建设;以充分体现先进性为目标,切实加强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以促进发展为目的,不断探索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式和途径。三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党建指导员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党建指导员要按照市委要求,端正思想认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要积极配合指导员开展工作,为党建指导员提供必要的条件;选派单位要履行对党建指导员的管理职能,定期听取选派干部工作情况汇报;市委组织部、市非公办要按照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对党建指导员的日常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制度。要根据选派干部的平时表现和日常管理情况,对选派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
 
    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各成员、各乡镇街道组织委员、各园区管委会有关负责同志、部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第四批党建指导员、第四批党建指导员所在单位分管负责人、受表彰的先进单位负责人和先进个人参加会议。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赵胜勤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王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