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界首:自觉学习新条例 自觉遵循铁纪律

发布日期:2018-09-13 浏览次数:730

集中讨论、知识测试、创新宣讲、手抄活动、知识竞赛、以案说纪……《条例》公布以后,界首市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深入领会《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认真对照纪律条文规范自己言行,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自身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该市纪委常委会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学深悟透《条例》的深刻内涵,深刻领会《条例》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把学习贯彻《条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作为‘关键少数’,要带头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同时,在遵规守纪方面作出表率,以上率下带动影响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该市纪委相关分管负责人介绍。

律人先律己,执纪者要做学习学纪执纪标杆。该市首先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中开展《条例》的学思践悟。要求要原原本本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要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研讨活动,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要结合案例开展“以案释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教育、提升纪律意识。

“作为执纪者,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对自己有更严格的要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用一言一行诠释忠诚干净担当。”该市纪委某派驻组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模范遵守政治纪律,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学出更加坚定的信仰,学出更加强烈的担当,学出更加纯粹的忠诚。

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宣讲活动。该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研讨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深入乡镇街道、村居、机关、学校、企业、家庭开展《条例》宣讲活动,将《条例》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

“新修订《条例》,在生活纪律里增加了对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处分规定,这些规定非常必要、非常及时。”该市纪委宣传部负责人认为,《条例》增加对家风败坏等新型违纪处分的规定,以党内法规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不仅说明党员领导干部修好家风建设这一堂必修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而且使家风建设装上带电“高压线”。通过宣讲,把《条例》送进千家万户,对于净化党员干部队伍、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强化纪律意识,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集中讨论、知识测试、创新宣讲、手抄活动、知识竞赛、以案说纪……该市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条例》的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学懂弄通做实,自觉对照六项纪律要求和典型案例教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经常性工作来抓,持续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全覆盖,不断增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桑艳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