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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三轮车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4-12-08 浏览次数:891

 内容摘要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依法对我市三轮车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14年12月1日—12月31日为宣传摸底阶段,2015年1月—2月为集中整治阶段。
 
    二、整治范围。东至东环路(含),南至颍河路(含),西至临界郸路(含),北至高速公路。
 
    三、整治对象。本通告所称三轮车为所有载人的人力三轮车、加装助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无牌无证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包括接送学生的自备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
 
    四、整治目标。全面禁止上述整治对象在整治区域非法载客、上路行驶。
 
    五、自城市公交开通之日起,凡列为本次专项整治对象的三轮车,应自行停止营运及上路行驶;对仍在整治区域内行驶的三轮车,公安、交通、城管、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查扣并销毁。
 
   六、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为确保自身安全,广大干部群众应当积极配合,自觉抵制、拒乘非法载客三轮车。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