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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界首市委办公室 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界首市“清风正气”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10 浏览次数:1012

内容摘要


界办发〔2015〕8号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界首市“清风正气”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界首市委办公室   
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

界首市 “清风正气”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各单位开展“清风正气”评议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皖北居先进、全省进一流、重振界首雄风”的战略目标,通过民主、规范、科学的评议,多层次、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廉洁、高效、服务型单位。
二、评议原则
评议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注重实绩、分类考核、边评边改、评改结合的原则。
三、评议对象
(一)重点评议单位。主要为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承担审批、执法、收费、管理、服务等职能,与项目建设、企业经营和群众生活联系密切的职能单位及其所属二级机构和主要业务科室。由评议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系统评议和重点单位评议。
(二)乡镇街道。围绕依法办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勤政廉洁四个方面,对18个乡镇街道进行评议。对基层站所、村(社区)进行网上满意度调查和意见建议收集。
(三)公共服务单位(26个单位)。主要为供水、供电、医疗、教育、金融等公共服务单位。
四、评议内容
(一)基本评议内容
1.是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市二十四条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强不强,工作态度是否端正、作风是否转变。
3.单位办事效率是否提高,市委、市政府决策事项是否按时推进和完成,“庸、懒、散、慢”现象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二)重点评议单位内容
在对基本评议内容评议的同时,重点评议以下内容:
1.履职尽责情况。是否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收费清单制度,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是否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是否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是否落实问责制,对不作为、乱作为进行问责。
2.便民服务情况。是否建立和落实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是否全面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AB岗等便民、利民措施;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滥用职权等问题。
3.转变作风情况。是否存在干事创业韧劲实劲不足、政策研究不深不透、推动工作不实不细以及廉而不勤等“庸、懒、散、慢”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对基层和群众态度生硬粗暴、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故意刁难等问题。
4.廉洁从政情况。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是否存在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收取礼品、礼金及其它有价证券现象;工作人员是否恪守职业道德以及廉洁从业情况。
(三)公共服务单位主要评议内容
在对基本评议内容评议的同时,重点评议以下内容:
1.服务质量方面,是否做到文明用语规范、工作认真负责;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问题。
2.服务效率方面,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工作拖拉等问题。
3.服务态度方面,是否做到服务设施齐全,工作环境整洁;是否存在诚信缺失、职业道德失范等问题。
五、评议方式
评议主要采取网上评议、服务对象评议、机关相互评议、“两代表一委员”评议等四种方式。
(一)网络评议(占总分20%)。在市政府网站开设 “清风正气”评议栏目,进行满意度调查。对被评议对象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并可以在指定栏目里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台收集整理,对举报投诉事项反馈处理结果。
(二)服务对象评议(占总分40%)。在服务对象和企事业单位中直接进行满意度测评。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设置现场评议设备,由每位办事的群众直接对服务做出评价。
(三)机关相互评议(占总分10%)。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与“两办”沟通,充分利用召开的各类大会以及督查考核网“今目标”网络,组织乡镇街道与市直单位相互评议。
(四)“两代表一委员”评议(占总分30%)。每次选择一个重点行业、系统,向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进行问卷调查。问卷调查表围绕各单位依法履职、作风建设、服务群众、反腐倡廉等情况设置问题,组织问卷调查。
(五)设置扣分项目。1.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落后被通报的作为扣分项目;2.因工作作风、工作效能被举报、投诉、媒体曝光,经查证属实的作为扣分项目;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我市二十四条规定等有关规定被通报的作为扣分项目。
六、强化评议结果的运用
(一)每次评议均要汇总结果,并向社会公开。网络评议情况实时汇总,综合性评议结果半年汇总一次。对每类评议对象,设置三个差评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最后一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电视表态发言;连续两次最后一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诫勉谈话,并将该单位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巡查的对象;连续三次最后一名的,实施问责,给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二)年度评议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成绩,落后单位不得评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市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垂直管理单位的评议结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差评率较高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建议调离。
(三)对收集的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经汇总后反馈给被评议单位对照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清风正气”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评议活动时,临时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为保证评议结果公平公正,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以及退休干部中聘请监督员,全程进行监督。
(二)加大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清风正气”评议工作,在市电视台设置滚动字幕,网站等媒体在明显位置公布评议网址,提高社会各界知晓率,鼓励群众踊跃参与、监督。同时,对正反典型、工作成果进行专题报道、跟踪报道,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引导和示范作用。
(三)严明组织纪律。被评议单位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规操作,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公平。对违反评议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市“清风正气”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市“清风正气”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学民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副组长:刘 博     市委常委、 副市长
张 临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冯 飞     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
訾冬青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饶伟峰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段 浩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建华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督查考核局局长
程子恩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肖殿中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范兴席     市人大办公室主任
王 慧     市政协办公室主任
王方来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齐 军     市监察局副局长、市纠风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纠风办,饶伟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建华、齐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