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关于进一步严肃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9 浏览次数:1836

 内容摘要

 

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我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防止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

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严肃村和社区“两委”换届纪律文件等精神,不断增强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远教站点、宣传栏、横幅标语、公告信件、短信微信等,广泛宣传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目的要求、方法步骤、选人标准、操作规程和纪律要求等,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

二、严肃换届纪律

(一)严守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和参选人讲政治、顾大局、严纪律、守规矩,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问题。严禁传播和散布影响、干扰换届工作的言论;严禁发表与党的主张、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影响干扰换届选举工作。村和社区党员要把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与落实党章规定、贯彻党的主张和决定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严守组织纪律。扎实贯彻落实“6个严禁”,即:严禁以暴力威胁、伪造选票、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非法手段破坏和阻挠选举;严禁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分发传单等非组织活动;严禁用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等实施贿选;严禁以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对其他候选人进行恶意中伤;严禁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挪用集体资金以及低价处理集体资产等;严禁离任后擅自处置人财物,以及以任何理由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移交村(居)务等。

(三)严守工作纪律。换届工作人员不得以职权和工作之便影响干扰村和社区“两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不得出席村和社区“两委”换届有关的宴请、接受礼品馈赠,不得有封官许愿和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非组织行为,不得以种种借口敷衍塞责。如因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造成负面影响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三、依法依规选举

(一)严格程序步骤。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认真研究制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实施阶段、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精心编制换届工作流程图。同时,引导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好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相关规定,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和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二)规范竞争行为。全面实行乡镇、街道党(工)委与候选人谈话、签订纪律承诺书等制度,做到凡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对纪律知晓率100%,乡镇、街道党(工)委与候选人谈心谈话100%,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100%。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候选人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纪律承诺书要公开张贴在村和社区醒目位置,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候选人可在村和社区党组织、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组织下,通过竞职承诺、现场问答等形式,正当宣传展示自己,但要防止不切实际的承诺。

(三)加强监督防范。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综合指导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力度,特别是对选举工作的组织实施、关键环节的操作、参选行为等的监督。采取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担任社会监督员等措施,积极探索舆论监督途径,加强社会力量对换届选举的监督,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确保换届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对选情复杂、竞争激烈的重点难点村和社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直接包保,重点加强指导和监督,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并采取司法提前介入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解决苗头性问题。

四、加大查处力度

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各类贿选行为:一是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或实物等进行拉票的;二是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的;三是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进行拉票的;四是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的;五是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和社区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进行拉票的;六是以违反规定分发集体资产,用集体或个人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保险、费用等进行拉票的;七是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的;八是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舞弊的;九是其他影响选举人意愿的变相贿选等行为。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宗派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警示教育广大党员群众。

五、强化组织领导

(一)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把严肃纪律作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抓在手上。组织、民政部门要对严肃换届纪律专门进行部署,拿出过硬措施;人大负责法规解释和法律监督;纪委监委机关要及时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换届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政法部门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把好“入口关”,严防“村霸”、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和社区“两委”班子;公安、信访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保障正常的选举秩序和社会稳定;宣传部门负责村和社区“两委”换届政策宣传和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做好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经费保障措施。

(二)妥善受理来信来访。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建立换届工作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制度。市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机构要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即时受理、及时处置、限时办结;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三)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特别要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完善换届重大问题和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等制度,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稳妥处置。实行市乡两级领导班子包保责任制,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工作,并建立健全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责任追究制,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将适时对各乡镇、街道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领导、指导不力和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负面网络舆情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理。

 

 

 

中共界首市纪委机关              界首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界首市委组织部              中共界首市委政法委

  界 首 市 公 安 局               界 首 市 民 政 局  

  20186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