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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8 浏览次数:16096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根据阜阳市委组织部、阜阳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市2018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阜组明电﹝2019﹞10号)要求,现就2018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和对象:

2018年度考核的范围和对象为全市实施公务员法七类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除班子成员之外的公务员。各单位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本年度考核周期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 考核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的考核,要适应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要求,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并注重了解公务员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的表现。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乡、镇、街道按20%)以内,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市直先进单位优秀等次不超过20%(需先行到人社部门核批,并提供原始材料和申请表),班子成员的优秀比例单独计算(由组织部核批)。凡受到党风廉政建设等“一票否决”的单位,优秀比例不得提高。

三、 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要综合运用组织评价、群众评价和自我评价等方法,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机关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提高考核工作的公正性、真实性、准确性。

在实施年度考核时,要成立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程序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和特点的考核方案,科学设置相应要素,合理分解细化考核指标。

2、被考核人员根据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思想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进行民主评议。

3、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被考核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要求。

4、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机关(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由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或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6、《年度考核登记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考核结果由本人在其上面签字确认。

7、个人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8、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结果花名册、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报表等相关材料按管理权限分别报送组织部、人社局审核备案(电子版请发送到1176719401@qq.com)。纸质版《年度考核结果花名册》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注明本年度本单位工作人员受处分情况。

9、单位年度考核结果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结束后应分别存档考核材料。

四、对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1、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2、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依据。

3、平稳有序做好涉及机构改革转隶人员的年度考核。市直单位公务员中,已完成转隶手续的,由接收单位统一考核,其转隶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涉改但未完成转隶手续的人员在原单位进行考核。

4、调任或者转任的人员,由其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转任前的相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5、挂职锻炼的人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锻炼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挂职单位提供考核材料,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6、单位派出学习的人员,由所在学习培训的单位提供学习培训情况,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无故不参加组织调训或调训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7、经组织批准借调(借用)人员,由借调(借用)单位负责考核;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借调(借用)人员,不予年度考核。

8、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9、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同时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人员,按受到党纪处分的情况进行考核。

10、未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人员,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11、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12、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市直单位派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统一由政务服务中心组织,优秀比例分开计算,派入单位不再进行考核。

13、不在岗人员,根据中共界首市委办公室、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界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办法(试行)》(界办法〔2014〕6号)的通知文件执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界首市委组织部、界首市人社局是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机关,负责考核的指导、监督和审核备案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根据通知要求,精心安排,细心谋划,周密实施,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对在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现象,严厉打击,并依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认真对待考核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职务级别、交流轮岗,以及工资、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各单位务必要按时保质完成考核工作,对不按文件要求上报的,不予接收;对敷衍应付了事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违反规定为不符合考核条件的人进行考核的,取消单位主要负责人、具办人及分管人事工作负责人评优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因不按规定要求进行考核,所造成的影响由该单位处理。

本次年度考核工作于2018年3月底前结束,逾期未报者责任自负。

附件:

1、公务员考核登记表

2、公务员考核结果花名册

3、公务员提高优秀比例申报表

4、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报表


中共界首市委组织部

界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5日